將充電器接上電源插座, 充電完成後請將電池取出 – Инструкция по эксплуатации LEICA V-Lux 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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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量準則(影像數/拍攝時間)

拍攝張數

260張照片

拍攝時間

130分鐘

播放時間

210分鐘

遵循

CIPA標準的拍攝情況

• CIPA(相機與影像產品協會)是 [Camera &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]

的縮寫。

• [程式 AE] 模式

• [GPS 設定] 設定為 [OFF]

• 溫度:23 ℃/濕度:50 %RH,當LCD顯示幕開啟時。

• 使用32MB的記憶卡。

• 使用隨機附贈配件的電池。

• 相機開啟後會開始拍攝30秒。(當修正手震功能設定為 [ON] 時。)

• 每30秒拍攝一次,同時第二次的拍攝使用完全閃光。

• 每次拍攝都將變焦桿從遠攝轉到廣角,反之亦然。

• 每拍攝十次就關閉相機,並等到電池溫度下降為止。

可拍攝的影像張數或可操作的時間,會隨周圍環境與使用狀況而有所不同。
若經常使用閃光燈、變焦或其他功能,或者於氣候嚴寒處使用時,數值可
能會較小。

將充電器接上電源插座

一體成型式

插入式

充電指示燈

[CHARGE])

亮:

充電正在進行中

(電量完全耗盡的情

況下充電約

130分鐘)

滅:

充電完成

充電完成後請將電池取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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